本报济宁11月17日讯(记者贾凌煜)
2017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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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1月17日讯(记者贾凌煜)98岁老人育有7名子女,却无人赡养。在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老人赢得官司,每月由子女支付生活费。近年来,邹城市加大对老年人司法援助救助力度,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同时,所有村居设立孝德调解室,老年人足不出村,矛盾就能得到解决,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3月份,98岁的孔老太把7名子女告上法庭,一度在村里引起热议。原来,80岁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孔老太就跟着小女儿生活,十几年来,其余子女尤其是4个儿子不闻不问,老人多次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被拒,无奈求助法律。了解情况后,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对接,在今年5月份帮助老人赢得官司,今后老人由小女儿照顾,其余子女每个月支付生活费,老人医疗费由所有子女共同承担。
  邹城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19.7万,占人口总数的17%。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蒋红翠介绍,近三年来,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对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持身份证或老年证等证件就可以申请免费法律援助,行动不便的还可享受上门服务。
  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一般都是由于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纠纷,例如赡养纠纷和遗产继承纠纷。这些案件,大多数家庭人员不愿意走上法庭。为此,邹城市全面推行村居孝德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所有村居均已设立孝德调解室,为调解村居涉老纠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大作用。
  邹城市千泉街道大胡社区是村改居而来,总人口2万余人,老年人占了近三成,依赖社区的心理很重。为此,大胡社区成立了由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五人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社区党委书记胡金彪记得,社区有对80多岁的老夫妻,经常闹矛盾,一次竟然上升到动手打架、要离婚的地步。
  了解到他家的情况,调解委员会主动出击,对夫妻二人分别进行调解、劝和,考虑到年事已高和子女颜面,更重要的是60多年夫妻感情,夫妻二人最终听从了调解委员会的建议,握手言和,承诺不再吵闹离婚。近三年来,大胡社区共成功调解矛盾20余起,做到了“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行、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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