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上高速,行驶道上睡着了
该司机驾驶证被吊销禁驾五年,并罚200元记6分
2018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齐鲁晚报枣庄1月11日讯(记者 秦政) 醉酒驾驶机动车,本身就非常危险。近日,枣庄高速交警支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停靠在高速行驶道上的小轿车,驾驶员李某更是醉酒后驾车。
  据了解,1月9日晚20时40分许,枣庄高速交警支队枣庄中队民警在辖区进行巡逻,巡逻至G3高速603KM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行驶道内,情况十分危险,巡逻民警迅速下车查看情况。令民警没想到的时,透过车窗民警看到驾驶人正在车内呼呼大睡,随后民警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在车辆尾部放置警示牌与反光锥筒,并开启警灯警笛进行尾部示警,对过往车辆实施疏导,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后,民警立即敲打车窗,试图将熟睡的驾驶员唤醒,在敲打车窗大约15分钟以后,驾驶员迷迷糊糊摇下车窗,民警闻到从车内飘来浓烈的酒味,而这些酒味正是从车辆驾驶员李某身上飘来的。民警当即将其带离其驾驶车辆,并由另一民警驾驶其车辆驶离行驶道。
  在对当事人进行简单询问后,民警随即将李某带至薛城区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检验数据结果显示为184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程度。
  经简单了解,民警得知,李某于1月9日下午两点多在滕州某酒店和朋友一起吃饭,吃饭中喝了二两35度的白酒。18时左右,李某感觉酒醒的差不多,就开车从滕州北上高速返回临沂。开了没多久,李某觉得有点困,便将车停在行驶道上睡着了。
  民警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面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和禁驾5年的处罚。同时,李某因违法停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