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交警部门公布首批禁驾人员名单
50名驾驶人被列“黑名单”
2015年03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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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10日讯(记者 袁鹏) 10日,枣庄市交警支队首次公布了一份含有50人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并公布了每人的受处理原因。据介绍,今后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对终生禁驾人员进行公布。
  上周本报曾报道了市中区交警大队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的消息,而10日枣庄首次由市交警部门公布了全市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记者了解到,枣庄市交警支队首批公布的50人名单为2014年度我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未来这类行动还继续下去。
  枣庄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种情形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本次公布的这批人员就属于上述2种情况,其中2名人员是因为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另外48名人员是由于造成交通肇事之后选择了逃逸。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徐德高表示,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驾驶人驾车出行时要谨记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切莫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酿成大祸。
  徐德高告诉记者,目前枣庄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超速、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打击。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今后枣庄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定期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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