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抵押房 坑了俩“新主”
滕州一男子涉嫌合同诈骗被刑拘
2016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4月21日讯(通讯员 孔祥学 记者 甘倩茹) 滕州一男子先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债主,趁借款未到期时又将房子变卖,用于自己偿还债务。16日,这名男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男子李某在滕州市经营土产生意,2010年以来由于经营不善,原本红火的生意变得门可罗雀。2015年4月份,李某以自己投资某项目急需资金40万元,向自己的朋友借款,并以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借款期限一年。眼看着还款的期限临近,李某开始计划利用未到还款期限的时间差,变卖了自己的房产。 
  2016年3月13日,李某在某广告媒体上发布售房广告,并以38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张某。正当张某准备重新装修时,李某的债主找上了门,称这栋房子已经被李某抵债给了自己,张某无权再对房子进行装修。并且双方都拿出了对这栋房子拥有所有权的手续。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两位“新房主”开始四处寻找李某讨要说法。但此时的李某已经携全家人神秘失踪。无奈之下,两位“新房主”到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经侦民警根据受害人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立案侦查并将李某列为公安部上网逃犯进行追捕。
  4月14日,在经侦民警的全力追捕下,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南京落网。据犯罪犯嫌人李某交代,其当初用房子做抵押借款时,本希望自己能够东山再起,不曾想自己的投资如泥牛入海,落得个血本无归。面对自己身无分文,房子也即将被抵债。于是李某趁着借款的期限未到,提前变卖自己的房产卷款外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滕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