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8日讯(记者 张国桐 通讯员 王欣 王力) 9月28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自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我省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即港澳居民可向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办手续与在港澳地区一致。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法定出入境证件,是港澳居民在内地的身份证明。过去,港澳居民在我省期间遇证件过期或遗失、损毁,须返回港澳地区申请换发补发,增加了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