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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率从10%跃升到85%以上,教育劝导159.5万人次

聊城“爱心头盔”经验在全省全国推广

齐鲁晚报     2021年11月12日
  本报聊城11月11日讯(见习记者 陶春燕) 11月11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改革赋能兴聊城”系列新闻发布会第6场,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吕克军介绍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有关情况。
  去年以来,聊城市公安局构建“爱心头盔”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聊城市县城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从最初不到10%跃升到85%以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21.09%、26.09%、23.99%,据不完全统计,280名发生事故的群众因佩戴了“爱心头盔”未受到严重甚至致命伤害,“爱心头盔”经验被全省全国推广。聊城市共设置发放点176处,发放头盔67万余顶。
  会同市新媒体工作者协会发起“与荧光黄同行”联盟,成员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学校等38个单位和团体,形成了联盟、公安交警和社会组织协同公益推进的良好局面,捐赠头盔3.6万顶。延伸推广“一盔一带一反光衣”活动,冠星集团等150家企业、学校为员工和学生加配反光衣62万件。与推广企业签订协议书,对头盔质量、产品保险、押金退回、收款方式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确保从法律制度上兑现对群众的公开承诺。
  聊城市委、市政府倾力支持,将头盔佩戴率纳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单位考核体系,市县两级创城办下发通知进行部署,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头盔佩戴率定期抽查通报。坚持企业自治,下发《关于加强校企领域交通安全头盔佩戴工作的通知》,437家劳动密集型企业积极推广。坚持社会共建,与市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头盔佩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成立120支“家校警”护学队,督促家长佩戴头盔。针对共享单车配备安全头盔问题,联合主流媒体督促运营商配齐头盔,头盔配备率已达95%以上。
  “说理式”执法“递进式”教育,实现头盔佩戴从“被动劝”到“主动戴”。研发“智慧劝导APP”,制定“递进式”教育劝导措施,开展说理式执法、劝导式教育,目前已教育劝导159.5万人次。强化案例警示劝导,高频推出原创短视频600余部,发布事故案例对比视频近百部,并邀请事故当事人现身释案说法。经过系列组合动作,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成为聊城街头交通文明新风尚。
  为补齐法律短板、建立长效机制,聊城市正在修订的《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未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头盔的法律责任,这是全省16市首次立法进行明确。目前,该条例已经聊城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已报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预计本月底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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