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蒋慧晨 通讯员 亓莉莎) 小吴代表公司去参加足球赛,比赛时脚下一滑没站稳,不小心撞在了门柱上,造成左侧肋骨骨折。人社部门对小吴的伤情做出工伤认定。 小吴是福山区一家汽车配件公司的职工,前不久,他和部分同事代表公司去青岛参加了一场足球友谊赛。小吴在一次射门时不慎撞在了门柱上。随后他被送往医院,被诊断为左侧肋骨骨折。 小吴住院治疗15天,共花费1万余元。福山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确认小吴为工伤。“小吴去青岛参加足球比赛,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比赛的性质、目的均体现公司利益和荣誉,符合广义上的因工作原因受伤害,因此认定为工伤。”福山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说,小吴住院治疗的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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