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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还没到期,对方不认账了 |
居委会换了新领导,称原来的合同无效 | |
- 2013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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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柳斌) “大门被锁,房客的租金也被强行征收,至今还没有解决。”近日,芝罘区东方圆模租赁中心个体户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曾经和只楚街道北皂居委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等三份合同,没想到合同还有10多年才到期,居委会却找上门,称有2份合同无效。 据张先生介绍,他曾于2005年10月、2006年6月、2008年11月和芝罘区北皂居委会分别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门头房承建合同》及《门头房租赁协议》,承租幸福南路路北一片废弃洼地,用于建设厂房开办租赁企业。《门头房承建合同》约定,由张先生出资建房,建成后,北皂居委会使用其中10间,其余由张先生使用。后来北皂居委会又将10间房返租给张先生6间,张先生按时向北皂居委会交纳租金。 张先生出示的合同显示,合同期限最早到2024年。可从去年开始,居委会不断有人找上门,砸锁、封门。由于张先生租赁的地方在北皂货场的管辖范围内,北皂货场负责人还强收了业主本应交给张先生的几万元房租,双方还为此产生了肢体冲突。 合同和协议都签好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变故呢?记者找到了北皂居委会。 居委会负责人及北皂货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张先生的合同和协议是上届居委会领导签订的,《门头房承建合同》及《门头房租赁协议》没经过村民代表的签字同意,是无效的。 对于居委会的说法,张先生认为,既然居委会和他签订了合同和协议,而且上面盖了居委会的额章,肯定通过了村民代表的同意,合同和协议本身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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