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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办幼儿园8年来首次提价 |
省级十佳园涨幅最高,涨九成 | |
- 2013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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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8年来潍坊市首次对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相比2005年时的收费标准涨了不少,其中,省级实验示范类幼儿园收费,不包含餐费、住宿费、取暖费、空调费,之前收费标准为231元/生·月,现在为380元/生·月,涨了六成多。省级十佳幼儿园涨幅最高,涨九成。 本报记者 秦国玲 公办园只能四项收费 不得再进行额外收费 根据新规定,从8月21日起,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分四类,可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保教费成了孩子们上幼儿园最大的一笔支出。 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向在园住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保教任务外,经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为在园幼儿提供其他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伙食费和校车接送费。 伙食费(含营养点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校车接送费坚持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和双方权利、义务。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 意外伤害保险费按照自愿原则,由幼儿园代收代付。 床上用品费由幼儿园在新生入园时按实际进价一次性收取。床上用品可由幼儿园统一提供,家长自愿选择,包括被褥及床单、被套等。 除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以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包括培训机构等在幼儿园开设的各类特色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办园主体根据保教和住宿成本等情况自主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和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应于秋季开学前两个月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按时报备的,当年不予受理。 公办园保教费定标准 共分为四个收费档次 根据2005年潍坊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办园可收保育费、管理费、杂费、代办费四类。 全日制实验、师范类幼儿园四项收费为210元/月;全日制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四项收费分别为162元/月、133元/月、117元/月。省“十佳”幼儿园可在实验、示范类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10%;市“十佳”幼儿园可加收5%。 同时,冬季取暖和夏季空调费按每人每月15元收取。 据介绍,新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保教成本由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市级统一制定、调整,共分省级、市级、县级、普通类四级收费标准。 省级实验示范类380元/月、市级示范类300元/月、县级师范类240元/月、普通类200元/月。 省级十佳幼儿园、市级十佳幼儿园、潍坊名园的保教费,可在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其中省级十佳幼儿园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市级十佳幼儿园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潍坊名园上浮幅度不得超过5%。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可在本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潍坊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收费项目有调整,收费的标准也是最高限价。现在的保教费与2005年时的保育费差别较大,概念也变了。按省级十佳幼儿园收费标准,该园之前的收费为231元/月,包括保育费、管理费、杂费、代办费,还有额外的3个月空调费和4个月的取暖费共计105元。现在的收费标准则在省级实验师范类380元/月的标准上上浮15%,为437元/月,费用涨了近9成,但收费的项目少了,空调费和取暖费都不允许收了,除了餐费和校车费,孩子在幼儿园的费用涨得不多。 记者了解到,幼儿园开办的超时托管班、半日制班、双休日班收费也有调整。收费标准为从2005年时超时托管班(星期一至星期五17:30后)为每小时2元调整为现在的4元;半日制班,按全日制的60%收取;双休日班(含假期班),按照全日制班月收费标准折算到每天(按照每月20.83天计算)的标准和实际天数收取。 奎文、潍城公办幼儿园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其他县市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均保教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上述收费标准的原则,提出具体分类收费标准,经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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