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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超过4人,司机有权拒载 |
出租车上超过5人即为超载,不论乘客年纪大小 | |
- 2013年08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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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邱晓宇) 27日16点左右,市民李华(化名)一家五人打车时,出租车司机以“人太多,不拉”为由拒载。交警部门提醒,出租车拉客五人即超载,不论乘客年龄大小,因此超过4位乘客搭载一辆出租车时,司机有权拒载。 27日下午,李华在延吉路万达门口拦下一辆蓝色出租车后,便招呼站在一旁的家人上车。司机见人多,忙问有几位乘客。李华告诉司机,有两个大人三个孩子。司机听后便以“人太多,不能拉”为由拒绝拉客,并让已经上车的李华一家人下车。李华感到很气愤,认为司机的行为分明就是“挑客、甩客”。记者看到,在马路旁边打车的人有很多,拒载李华的司机又载了一位男性乘客。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出租车司机,遇到乘客人数较多的时候会不会拒载?多数司机称,超过四个人就不能拉。“一个大人带四个孩子,不占地方我也不拉,因为运管局的规定是出租车拉五个人就算超载。”华清出租车公司的司机牛先生说。那如果是四个大人加一个抱在怀里的婴儿一起打车,也不拉吗?牛先生称,规定是按人头算,不分大人还是婴儿,加上司机超过五个人就算超载。 记者拨打了市交通委热线电话,工作人员称,按照交通法规,车辆必须按照车辆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搭载乘员,不管儿童年龄多大,都要被纳入核载人数的计算中。青岛市出租车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包括司机),如果有5名乘客要求乘一辆出租车,司机有权拒载。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扣6分,并罚款100元;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罚款200元;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一次扣12分,并罚款1000元;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的,一次扣12分,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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