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入人心,身为基层民警的我工作更好做了
最少时一天只接了一个警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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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基层民警。每天都在运用法律和当事人打交道。
  每到夏天,济宁街边的地摊开始兴隆,不少年轻人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但这段时间却是民警最敏感的时候,有时一晚上处理多起斗殴事件。还有不少酒后驾驶造成的恶性案件。
  这一类案件处理起来很麻烦,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有骂民警的,砸东西的,扰乱秩序的,我们不但要以说服为主,讲解法律常识,苦口婆心地说,更要关心当事人的身体,即便说得再难听,我们也会先让他喝点水平复一下情绪。第二天,这些人没有一个不后悔的。有时候我觉得挺值的,自己受点委屈不算什么,起码让对方知道了下次不能再这样做了。加上这几年公安机关打霸除恶的力度,社会治安明显好转,虽然在城区派出所,最少时我们一天就接了一个警,这让我们很欣慰。实际上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法入人心,让我们的工作更好做了。
  对酒后驾驶的人,我特别憎恶。醉驾没有入刑之前,酒后驾驶的人不在少数,酿成不可收拾的后果。酒后驾驶成了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醉驾入刑前,法律对酒驾的处罚只在违法范畴,处罚明显偏轻,违法成本低,是造成酒驾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从2011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在我国正式实施,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从而更好地惩治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加上交警不定期严查酒驾,酒后驾驶导致的恶性案件也在逐年减少。
  当然,法律在调整方式和调整范围上也有局限性,这为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提供了空间,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此我们更应确立法律权威地位,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让全体公民理解法、接受法,同时有关部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从而坚定人民对法律的信心。  
     本报记者 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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