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一年减税6000万
纳税人数量增幅近九成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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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邱敏) 随着9月申报期的结束,德州营改增试点工作已实行一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已有3000余户各类纳税人申报入库增值税2.28亿元,减税规模达6000万元。
  2013年8月1日起,德州市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转换,分行业逐步展开,当时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4年1月营改增第一次扩围,新增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2014年6月实行第二次扩围,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全市试点纳税人由最初的1984户增加到3769户,增幅达89.97%。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最大作用在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从而直接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德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称,据统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整体税负降低,减税面达到95%以上。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5%调整为3%,成为受益最大的群体。另外,营改增后企业购买的运输车辆、油料、设备等可以作进项税进行抵扣,“我们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供下游客户进行抵扣,这无形之中提高了我们作为卖方的议价能力。”一广告公司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更好适应税制变化,企业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和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做出适应性转变,很多企业主动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完善了企业治理机制,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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