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月营业额不超3万本月起免缴营业税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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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王晓英)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自今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底,月营业额2万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也纳入免征营业税的范围。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此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如今,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万。“新政策实行后,岛城每月将有800余户纳税人受惠。”青岛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一家月营业额在3万元的小饭店为例,10月起每月可少缴营业税1500元,一年最多能省下1.8万元。
  据统计,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全市受惠的纳税人预计每月减轻税收负担80余万元,一年可减轻税收负担一千余万元。据介绍,该政策自10月1日起实施,企业在11月申报时,即可享受到减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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