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无棣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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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2日讯(通讯员 余军 记者 郗运红)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9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政府和阳信县河流镇刘庙街村党支部书记杨荣田分别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无棣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曾受到国务院第四次表彰大会表彰。
  无棣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事业发展,成立了无棣县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县级干部在各民族村建立了联系点,定期研究民族工作。制定出台了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每年专门设置15万元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开斋节”,均组织参加8坊清真寺活动,送去慰问品或慰问金。近年来先后举行恳谈会15次、“三下乡”30多场次、发放科技书籍8000余本、提供法律咨询100多次、义诊服务12次,邀请专家及省市有关领导和先进民族代表做报告8场次,有效地融洽了民族关系,形成了“人人讲民族团结、事事想民族团结、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杨荣田,男,回族,1956年3月出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山东省阳信县河流镇刘庙街村党支部书记。自1978年退伍以来,连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已有三十余年。在其带领下,将刘庙街村这样一个“穷、乱、差”的回汉杂居村逐步发展成为民族团结、村风文明、经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刘庙街村先后被国家司法部等五部委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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