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失业保险金上调至900元
是全省最高档次,7月份后已按原标准领取的可以补发
2014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淄博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4年增长了410元。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卢诺) 淄博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至900元,是全省最高档次,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1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淄博结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将失业保险金统一从每人每月830元上调至900元。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今年7月份以后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执行新标准予以补发。
  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后,全省标准分为3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900元、850元、800元,淄博执行全省最高标准,即每人每月900元。此前,淄博执行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30元。据了解,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自2009年来连续第6次上调,并始终保持在全省最高档次。同时,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