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俩分父母遗产没有姊妹的份
2014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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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15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高敏敏) 张女士有兄弟两人,在父母相继去世后,兄妹之间却因为父母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矛盾。在西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张女士要求的继承权得到支持。
  张女士有兄弟两人,其父亲在某矿上小区有套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张女士出嫁已有十多年,对父母一直很孝顺,2010年至2014年其父、母相继因病去世,去世前也未留下遗嘱。在分配父母留下的住房和10万元存款的遗产时,兄妹三人出现了分歧。张女士认为自己虽然已出嫁,但仍是父母的女儿,而且父母在世时也尽了孝道,遗产中理应有自己的一份。但张女士的两个兄弟则认为出嫁的女儿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因此不能参与遗产的分配。张女士与两兄弟闹得不欢而散后,就来到西岗司法所咨询。
  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从法律的角度解释了张女士的疑惑。我国法律对子女的继承权是作了同等规定的,并没有因性别不同而加以区别对待,因此张女士和其俩兄弟都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接受了张女士的委托,工作人员就找其两个兄弟,做两人的思想工作。最后,终于使三人达成协议:张女士父母留下的住房由三人中经济条件较差的老三取得,张女士和其兄长平分10万元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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