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养殖基地被征用,上访没要到的补偿款打官司要到了
绕开法走“野路子”让事情更僵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刘先生 (某证券公司高级负责人)
     前几年市场好的时候,我投资200多万元在老家承包了一片地搞海参养殖,起初比较赚钱,但是最后发生的事情却改变了我以后的生活。
  两三年前,我的海参养殖基地被当地政府征用了,但是在征地补偿款方面一直没谈拢,当时我还是血气方刚,认为政府应该给我这么多钱。后来闹得很厉害,我曾经跑到北京去上访,也去找过媒体寻求曝光,可是这些事闹下来,我和政府之间的纠纷越来越谈不拢,关系越来越僵。
  直到前一段时间,在一次聚会当中律师朋友告诉我说,这些事情可以走法律程序,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不论结果如何,都是一种正规正当的方式,通过法律的方式能让赢家赢得理所当然,能让输家输得心服口服,如果一味地通过“野路子”,很多时候只能让事情更僵,更加难以解决。
  通过法律方式,外加和地方政府的私下协商,我已经先期拿回了部分补偿款,剩下的补偿款正等待进一步协商决定金额多少,回想这几年和政府“纠结”的日子,真的非常后悔,如果早点选对了路,能更早地拿回这笔钱。
  作为一名证券行业的管理人员,我也受过大学以上的学历教育,更加明白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道理,但是当自己真的遇到事情之后,就不自然地在火冒三丈之后,通过各种野路子想要找回自己的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我认识很多通过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大潮发家致富的小老板,他们很多人都是腰缠万贯却没有任何的法律意识,碰到自己利益受损的时候,或者使用暴力,或者自己忍气吞声。在我看来,与法律本身的健全相比,如何普法和用法显得更重要。
  本报记者 姜宁 整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