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所中职、技工学校撤销调整
明年起不再下达中专招生计划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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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22日讯(记者 高扩) 省政府10月22日下发通知,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管理体制和省级中职教育管理权限进行调整,省级管理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
  自2014年9月1日起,省级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就业指导等权限下放到各设区市。
  我省对多所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了调整撤并。中等职业学校并入相应院校后,不再保留原学校牌子,不得再以原学校名义招收学生;原学校在校生仍享受现有各项政策,仍以原学校名义办理毕(结)业手续。
  省出版技工学校、省商务技工学校等多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维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省职工教育干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下一步对其调整整合,目前暂维持现状不变。
  此外,还撤销省地矿技工学校事业单位建制,现有教职工由省地矿局妥善安置,在校生委托山东冶金技师学院代管,毕(结)业仍以省地矿技工学校名义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要求,本科院校除特殊情况外不再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和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除因举办初中后5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外,原则上不再举办中等职业教育。2011年以来连续3年未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再以原批准机构名义继续办学。
  自2015年1月1日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不再下达普通中专招生计划。自2017年9月1日起,取消普通中专就业报到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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