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年底前将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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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烟台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加强油气污染排放控制,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市政府确定对全市储油库和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计划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根据《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烟台市政府确定从2014年8月开始对全市储油库和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于2014年12底前完成。储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名单已经通过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公布。全市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必须在2014年12月31月前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治理后确保现有汽油油气排放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四项排放标准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凡烟台市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具备油气回收功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自2015年1月1日起,油气回收装置将作为经营许可证发放、油罐车运输许可证发放的重要条件,纳入考核范围。
 本报记者 王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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