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因客户重名打错款事后要求退款被拒诉至法院
2014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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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郝岩 王晓) 因投保人重名,滨州一保险公司误将理赔款打到了日照一男子的账户上,随后发觉不对的保险公司索回款项时被拒。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重名而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14年3月,一位名叫张峰(化名)的男子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滨州支公司为其轿车投保,在保险期间,其驾驶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事后,张峰向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实定损,决定赔偿其7000元。
  然而,就在打款过程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误将理赔款打入到在该保险公司日照支公司投保与张峰同名同姓的一男子账户中。事情发生后,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给日照的张峰,要求其退还理赔款,没想到,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保险公司只得将日照的张峰诉至法院,要求其将7000元不当得利返还。
  经过东港法院法官耐心做工作,2014年7月,张峰终于同意将7000元返还原告,案件得以和谐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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