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重危伤病基金来帮忙
2014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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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王乐伟 通讯员 孔祥勇) 24日,记者从德州市卫计委获悉,德州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德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用于救治德州市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德州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一)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医疗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据了解,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费用支付先由责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还应先由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救助对象发生的急救费用也可向人道、慈善等组织开展的有关救助项目提出救助申请。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支付后费用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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