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质监改为市级管理,同时分割出部分职能——
食品加工流通划归食药部门监管
2014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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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24日讯(记者 侯峰) 泰安市政府近日下发文件,将原由省垂直管理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两部门各有一项食品监管职能划入食药部门。 
  根据《市质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市工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规定,两部门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之后,市质监局设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科等8个职能科室,市工商局设市场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同时,还设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等直属和派出机构。
  在职能转变方面,市质监局将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有关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的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职责。
  市工商局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承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登记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承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放的外国(地区)企业在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户外广告登记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审批。增加构建完善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职责。增加依法监督管理网络交易,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是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应及时通报市质监部门,市质监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市质监部门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及时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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