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4名村干部到黄山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6000元
临淄一村干部公款旅游被通报
2014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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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李超) 24日,淄博廉政在线公布一起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
  据通报,2013年10月,临淄区稷下街道郑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光才,带领4名村干部到黄山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6000元,以“支村委用车费”名义入村财务报销,构成公款旅游错误。临淄区稷下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光才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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