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已有定点医疗机构
2014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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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确立了多家流浪乞讨病人定点救治医院。
  根据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通知》,对流浪乞讨病人的医疗救助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按照规定,必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流浪乞讨人员中的传染性疾病患者和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医疗费用半年结算一次,由政府承担。目前淄博流浪乞讨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桓台县中医院、桓台县耿桥医院、沂源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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