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监控损坏影响破案
被盗居民认为物业有责任,如何赔偿双方起分歧
2015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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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9日讯(见习记者 范佳) 去年初,因地下室被盗刘先生损失了1500元物品。警方调查时由于小区监控损坏,案情一直没有进展。刘先生认为物业有很大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没达成一致。
  2014年初,刘先生一家回老家过完年回来后,发现地下室的门锁被撬开了,放在里面的价值约1500元的物品被盗。除了他们家,还有其他邻居的地下室也被盗了。
  刘先生赶紧报了案,然而派出所民警来调查时,发现小区里所有的监控都损坏了,无法提供有用线索。他认为小区物业对此负有很大责任。
  事发后,小区万怡物业只同意减免一个月90元的物业费。对此刘先生不能接受,他认为物业至少应该减免他1000元的物业费。“我既然交了物业费,物业就应该在治安方面负起责任。”从那时起,刘先生拒绝交纳物业费。现在他希望能与物业协商解决这件事,再将之前未交的物业费补上。
  小区万怡物业品质部负责人盛先生说,刘先生报警后,物业进行了协作,并对刘先生家中被盗造成损失表示遗憾。但刘先生被盗物品损失的数额不好界定,并且物业不负责看管业主的私人财物,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
  “刘先生可以和物业客服进行进一步协商,提出具体要求,争取双方能够尽快达成一致,解决这件事情。”盛先生说。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表示,刘先生被盗损失由谁负责,主要看当初他与物业签订的服务合同里在安保这一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被盗这种情况归属于物业所承担的安保服务范围内,则由物业承担责任。
  “即使这种情况不属于物业的安保范围,物业也有一定过失。”王新亮说,摄像头和门禁损坏,物业有责任及时修好,在这方面物业的确没尽到安保义务。但刘先生的损失数额不好界定,通过诉讼很难解决,刘先生需要拿出证据证明丢失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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