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公布2015年十大消费警示
定金与订金,包修与保修,你能分清吗?
2015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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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姜黎明

  3·15来临之际,为了让消费者更清楚理性地消费,避免掉进消费陷阱,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公布2015年十大消费警示,就市民日常消费中经常疑虑的问题进行提醒。同时,您有什么问题,也可拨打本报3·15维权热线18660568036、15866371030,我们将联合消协部门,帮您维权。
“订金”与“定金”大不同
  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的普及,消费者协会收到多起汽车消费合同投诉,烟台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正确区分“订金”与“定金”的区别。“订”车合同,订金性质为预付款,如合同中未约定违约条款,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销售商的原因使买卖未能实现,所交“订金”都应返还。
  “定”车合同所付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如签订合同后买方反悔不买约定车辆,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汽车销售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提供汽车,应双倍返还“定金”。
网购谨防安全陷阱
  在网站选择上,要看网站是否有ICP认证号,是否有能够链接到工商局网站上的“红盾”标志等。尽量采取货到付款并要求验货后付款的方式,或通过含有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保存好交易记录或相关证据。
面对促销得理性
  消费者购物时要睁大眼睛,货比三家,不要受商品促销的影响,贪图便宜购买接近过期或不新鲜的商品。参与“换购”活动前应问清规则,看清换购的商品是什么,根据消费能力和实际需要确定购物量。
常查手机话费
  下载软件时须选择正规下载渠道,尽量不买山寨手机,要不定期地仔细查话费,如发现自己无缘无故被扣费,应及时向客服反映核实。
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要谨防预付式消费风险,仔细考察商家信誉和经营状况;认真阅读有关合同条款,合同必须明确消费质量和违约责任;不要轻易把较大金额一次性存入消费卡;保留发票、合同等相关凭证,发生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快递要先验货后签字
  选择快递服务时要注意,选正规的、信誉高的货运经销商,物品寄出前最好查看对方是否持有营业执照;仔细查看快递单,尤其注意看清快递单背面的条款,尽量事先约定“先验货,后签收”;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办理保价。
弄清“包修”与“保修”
  目前市场上一些商家有意混淆“包修”和“保修”的概念,欺骗消费者。“包修”是一个法定概念,是三包商品的免费维修有效期限。三包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提供免费维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而“保修”期则是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是“三包”商品除去包修期以后的保修期限,经营者在该期限内提供维修通常要收取零件成本费。 
保健品最爱“忽悠”老人
  市消协特别提醒老年消费者,谨慎对待健康讲座、熟人推销、免费体验等活动,这都有可能是保健品推销陷阱;发现有人使用以上手段推销保健品时,可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举报;有病要到正规医院治疗。
买车前得看看这些
  选购汽车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交车时要仔细验车,验收时尽量请懂车的人一同验收;在维修期内应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保修维护以安全为先,相关凭证要妥善保管。
美容美发需留心
  要了解美容机构资质,看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从事吸脂、隆胸、双眼皮、隆鼻、文眉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须有医疗机构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不要轻信美容院的“免费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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