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超时费未经物价批准
2015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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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交通部门提出的超时需提供发票才能证明不是在换卡逃费的做法,许多人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货车司机何荣光说:“如果我在服务区吃饭,忘了要发票怎么办?如果我把车停在服务区,在车里睡了一觉怎么办?”
  “目前许多地方收取高速‘超时费’的行为还是未经物价部门批准,只是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单方面制定和强制执行的,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乱收费和霸王条款。”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说。按照规定,任何收费或罚款项目,收费双方都有告知义务,而目前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有“超时费”这一说,这项收费是站不住脚的。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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