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交警就调头 直到爆胎才停
原来,司机开新车从牟平送去荣成,没办理任何手续
2015年04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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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2日讯(记者 孙丽娟) 曲某是烟台某汽车销售公司员工,10日早上,他驾驶一辆没有任何手续的商品车从牟平去荣成。路遇交警检查,曲某横穿路中绿化带到对向车道,紧急调头,结果刮碰一辆摩托车,他继续逃了两公里,直至车爆胎才被交警抓获。  
  10日清晨,威海交警六大队民警开展早查行动。5时50分,在临港区一处路口,一辆白色轿车自北向南高速驶来,在距路口两三百米处,这辆车突然横穿过路中绿化带冲进对向车道,对向车道内的一辆摩托车躲闪不及被刮碰,车上老人当场倒地。
  白色轿车没有丝毫停顿,加速向北逃离。执勤民警迅速通过对讲机通报情况,组织堵截。几分钟后,民警在一条村路上发现了这辆肇事的无牌白色轿车。此时,轿车右侧的两个轮胎全瘪了。司机曲某被带回了交警六大队。 
  曲某交代,他是烟台某汽车销售公司员工,白色轿车已卖给荣成一客户,但未办理任何手续。当天早上,他驾车从牟平赶往荣成送车,原想一大早动身能避开交警检查,不料恰遇早查。发现交警后,曲某调头就跑。此前,为不计里程数,这辆新车的ABS系统被拆除,车在高速行驶状态下紧急调头导致失控,右侧两车胎与绿化带路牙石碰撞、刮擦后受损,很快爆胎。
  幸运的是,那位被撞老人仅受轻微伤。当天,肇事车被暂扣,案件还在继续审理。
交警说法
  交警六大队副大队长汤华兵介绍,交警在日常执勤中经常发现新车没号牌,“一部分人是不了解临时号牌的相关规定,另一部分人是故意不申领临时号牌,以逃避监控、查处。”  
  无牌上路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和我省的相关法律规定,应一次性记12分,并处罚款2000元。  
  车主购买新车后,没有取得机动车号牌前,若需上路行驶,应申领临时号牌,并按规定张贴在前后挡风玻璃上。申领临时号牌,只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交强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车管部门服务窗口申领即可。  
  汽车销售公司若异地送车,应用拖车、货车等运输工具,把无牌的新车作为商品运输,而不能无牌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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