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个人游申办昨启动
全市一天50人次申请,本报详解注意事项
2015年04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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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孙丽娟) 15日起,威海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启动赴台个人游业务,居民可就地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赴台个人游业务启动首日,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受理申请50人次,其中,市公安局服务大厅受理35人次。
  15日一大早,市民孙佳宁来到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办赴台个人游证件,成为威海地区申办赴台个人游业务的第一人。“以前去台湾是跟团,手续比较麻烦,现在办理个人签注就很方便。”孙佳宁介绍,因工作需求要去台湾出差,赴台个人游“省时、省心”。
  3月18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第五批、11个试点城市,威海成为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4月15日起,威海市常住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向威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拿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游签注,申请人再委托威海市具有赴台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证”,两证一签办理齐全方可前往台湾,在台停留时间自入台次日起不得超过15天。
□ 哪些人可办理
  (1)具有威海市户口的居民;(2)在威海就业、就学、居住的(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我省户籍人员;(3)在威海市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外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在威海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威海市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 具体办理流程
  市民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威海市公安局及文登、荣成、乳山出入境管理部门指定窗口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为提高办理效率,市民可提前登陆“威海民生警务平台(网址http://www.weihaiga.gov.cn/)”网上申请、网上预约。 
  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需10个工作日后领取,已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市民,只办理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5个工作日可领取。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费用30元,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费用20元。 
  此外,办理入台证时,申请个人游的市民需持个人游签注。同样,申请团队游的市民签注和入台证也需对应办理。同时,4月15日起,威海市民申请赴台团队游不再需要提供发票。
□ 委托代办入台证需提供的材料
  威海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台湾地区的规定,申请赴台个人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填写好的《大陆居民来台观光申请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个人旅游签注;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相关财力证明文件;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简要行程表和紧急联络人材料等。
  其中,财力证明可在以下三种任选一:年收入13万元以上;存款5万元以上,存款日期为办理入台证1个月前;信用卡金卡或白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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