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严禁敲廉政警钟
2015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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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王飞 王福强) “五一”将至,为严控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的发生,德城区纪委提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切实抓好“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敲响节前廉政警钟。
  《通知》要求,全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切实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及违规停放,严格执行派车登记、出车记录等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企业摊派或转嫁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庆事宜。
  同时,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申和明确有关纪律要求,扎实做好教育引导。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将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查严处、快查快结、绝不姑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治,确保“五一”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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