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
取缔12家涉氨企业
2015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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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贺莹莹) 近日,平原县安委会组织安监、质监、消防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开展了针对涉氨制冷企业使用液氨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取缔关闭12家涉氨制冷企业。
  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压力容器未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部分企业在用液氨储罐、冷凝器、蒸发器、氨分离器、安全阀、压力表等特种设备未进行定期检验;部分企业压力管道未进行登记、检验,个别管道未进行除锈、上漆作业,存在液氨泄漏隐患;部分企业存在压力容器设备操作人员和制冷工无证上岗等问题。检查组对12家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涉氨制冷企业依法进行关闭,并要求加强对企业关闭过程中和关闭后的安全监管,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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