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一票通”保舌尖上的安全
——莱芜食品流通推行“一票通”追溯制度
2015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23日讯(记者 于鹏飞) 23日上午,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健全食品监管可追溯机制,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莱芜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一票通”制度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食品流通环节推行“一票通”追溯制度。记者了解到,今年率先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率先推行“一票通”电子化管理。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票通”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需要,规范食品批发经营单位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经营单位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一票通”票据的主要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同时还要载明供货者对售出食品履行进货查验情况和销售日期等内容。
  “一票通”采用“一式两联、整本印刷”的方式,由批发商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印制,发放给零售商,由零售商统一保存。批发商每次送货时,向零售商索要“一票通”,在“一票通”上逐项填写一式两联的“食品进(供)货清单”,零售商验收签字后,批发商将“食品供货清单”联带回,作为批发商的食品销售台账。“食品进货清单”联留存在“一票通”上,作为零售商的进货清单或进货验收台账。今年,莱芜市率先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率先推行“一票通”电子化管理。
  记者注意到,“一票通”的实施范围为莱芜辖区内食品总经销、总代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配送)和批零兼营等有批发业务的所有批发商和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所有零售商(已经有统一规范的索证备案和进销货凭证的大型连锁超市除外)。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一票通”制度的实施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分动员部署、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检查总结四个阶段。
  “通过推行‘一票通’追溯制度,将实现‘以供控购、以购溯源、管住批发、规范零售’的链条式管理,有效解决食品经营者购销票据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达到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查和责任可追究的目标,形成一个可倒查、可追责的体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