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 教师争往山里跑
到2020年,滕州将有2000余名城区教师农村支教
2015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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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甘倩茹 
本报通讯员 胡杰 孟凡盖

  为盘活教育资源,破解镇街之间、学校之间师资不均衡难题,滕州市自2014年推出了教师交流支教工作。去年滕州市组织了291名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每年一轮,据此到2020年将有2000余名城区教师参加支教活动,40周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将全部支教一遍。
农村支教,从“短期”变“常态”
  近年来滕州市组织过多种形式的教师支教活动,但大多规模小、期限短,效果不够明显。为此,滕州市教育局着眼于构建长效机制,于2014年联合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支教工作的意见》,对交流支教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又配套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交流支教管理考核办法》,把交流支教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政策出台之前,一般是短期支教,人员管理、支教效果都有局限,政策出台之后,支教老师的支教时间一般为一年,支教工作成为教学工作的常态。”滕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滕州市共组织291名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每年一轮,据此到2020年将有2000余名城区教师参加支教活动,40周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将全部支教一遍。
政策鼓励,让城区教师自愿去支教
  为了鼓励城区教师愿意到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村支教,教育局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在制定的政策中规定:把交流支教工作与教师职评挂起钩来,规定中小学教师评审和竞聘高级教师岗位,应有近5年内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1年以上教学经历,在城镇同一学校任教8年以上的教师,一般应至少安排其参加1次支教活动;在考核评价上对交流支教教师予以倾斜,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教师,由教育局颁发支教证书,作为评先树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在生活上对支教教师关心照顾,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城区学校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交通补助,由支教人员编制所在单位列支发放。
  “在这些优惠政策面前,广大教师参与支教的积极性被充分激发出来踊跃报名,有些镇街和学校只好采取打分办法,将分数靠前的优秀教师送到支教岗位上。”工作人员说。
  另外,记者了解到,滕州市还以教师交流支教为切入点,不断丰富交流支教的内涵,在滕州市级支教的基础上,各镇街结合实际进行了镇域内的支教活动,教师由中心学校去偏远学校支教,中学教师去小学支教,去年滕州459名镇街中心中学、中心小学教师到镇内偏远学校支教。为了创新教师流动渠道,组织骨干教师定期送教下乡,成立讲师团到农村培训教师或讲授公开课,2014年骨干教师下乡送课达200余人次。在部分镇街推行“学区一体化”、教师“镇管校用”模式,打破教师校籍观念,镇街区域内学校可根据师资队伍状况互派教师支教,合理分流教师向师资短缺薄弱的学校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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