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创新推出防癌疾病保险
2015年04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近几年,全国范围内癌症高发且有低龄化趋势,据世界卫生组织《2014全球癌症报告》显示,癌症已经成为我国国民健康的“第一杀手”。专家指出,患癌并不等于死亡,关键在防癌。据统计,我国癌症患者平均治疗费用高达20万元左右,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此借助商业健康保险提前做好财务安排对构建完整的健康堡垒十分必要。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的号召,作为副部级央企的中国人寿创新推出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突破了目前防癌险领域的局限,为患者治疗期、康复期各个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障,对男性女性常见癌症给予重点关爱。同时,该款产品涵盖轻症癌症保障,能够满足人们对防癌保障“高额、全面、全过程”的规划需求。如客户投保其专属附加险,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且未发生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将返还客户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此外,国寿防癌疾病保险还具有“百搭”特性,客户可根据需要与其他产品组合投保,以满足保障需求。
  投保举例
  李先生,30岁,投保国寿“防癌险”组合,20年交,年交保费1850元,基本保额10万元。可获保障如下:
  1、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确诊初次患癌症,可一次性获得10万元。
  2、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确诊为患特定疾病,可额外获得保额的30%,3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3、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若李先生初次确诊患轻症癌症,一次性获得保额的30%,3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4、癌症康复保险金:治疗后还可获得癌症康复保险金,确诊30日即给付保额20%即2万元,以后每年给付2万元,最多给付5年10万元。
  5、保费豁免权: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确诊初次患癌症,则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6、满期返还金:合同满期,生存且未发生癌症确诊,返还所交保费3.7万元。
  7、身故保险金:保险期内身故,可一次性获得所交保险费的105%与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