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出个证明,违章房就不拆了?
绿地被毁建成三层楼房,定性违建却仍在使用
2015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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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和园小区西侧的三层楼房,其中两层已经对外出租。
     天建天和园小区大门以西原是一片绿地,但一年前被毁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天桥城管执法局称此建筑为违建,但泺口派出所在此处设警务室,并给该局开出一份证明,所以此楼一直使用。律师称,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该受其他部门的干扰,也不能因其他部门的需求而忽视法律规定。

  文/片 本报见习记者 王小蒙 实习生 尹彧       
市民反映>> 没经业主同意,开发商毁绿建房
  天和园小区业主安先生反映,该小区大门处原来规划的一片绿地被毁,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成已一年多。“这里本来是一片绿地,有水池还有花草,跟个小花园似的。”
  安先生说,房子建成于2014年上半年,后对外出租,这都没有征得业主同意。“要说是警务室,原来在大门东侧就有一个,可自从建了这三层楼房后,在这栋楼东侧又开辟了一处警务室。”安先生说,这栋房子的用途让人难以捉摸,目前这栋改建楼房已经出租。

记者探访>>  部分楼房现已对外出租
  记者来到了位于小清河北路的天建天和园小区。安先生所指的三层楼紧靠大门西侧,长约20米,有十几间房屋。楼后是一处小池塘,周围种植了不少花草树木。
  “这栋楼处原来是一片竹林,后来把竹子砍了建了这栋楼。”春园4号楼一位住户告诉记者。这栋楼东侧是一处警务室,南面已经有几家租户承租,有一处饭店、一家宾馆和一家早餐点,小区物业则位于三楼。
  “我和天建物业签了10年的合同,2014年10月份整租过来的。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房产证。”该楼租户刘先生说,他从天建物业将房子整租过来,租金直接交给天建物业,并不经小区物业之手。
  “8月份小区物业就会搬走,到时三楼也能往外出租。”刘先生说,该处房子是开发商在小区内建的,尽管没有相关手续,应该也不会被拆掉。

物业解释>> 建房已经业主同意,业主同意书丢了
  记者来到三楼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该处楼房为天建公司所建,为小区物业办公场所。“之前物业都没地方办公,搬了两次家才在这有了个办公场所。”
  该工作人员说,该楼建之前在小区门口张贴过告示,已经经过业主同意。“应该张贴了有三个月,有七八成业主同意了。”不过当记者要求看一下业主的同意书时,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已在搬家途中丢失。

城管执法局回应>> 确系违章建筑,已于去年5月结案
  随后记者询问天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处楼房建设时确无许可证,为违章建筑,“也下达过责令整改、限期拆除通知书。”
  “泺口派出所为了住户安全,在这栋楼一楼设置了一处警务室,给我们局移交了一份证明,证明该小区确实需要这栋楼,这个案子就在去年5月份结案了。”记者看到,在该工作人员出示的证明上,有小区物业征得居民同意,在小区门口建设居民活动室和警务室的字样,落款为泺口派出所。
  对于天桥区城管执法局与泺口派出所之间的协商,违建可以暂时使用的行为,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回应,此举并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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