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节能优先
2015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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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城区财政局公布了《2015-2016年度德城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采购活动中,各部门、单位要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及节能环保产品。
  在采购活动中,各部门、单位要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及节能环保产品。对于确需购买的进口产品,各部门、单位应按规定将有关申请材料报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并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单次采购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区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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