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上网费,男子四处盗窃
今年以来作案13起,所得现金全部用于玩网游
2015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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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张立华) 19岁的莱阳男子张某平时沉迷于网游,到即墨见网友遭拒后,便在即墨一家网吧“扎根”。所带的钱花光后,为“筹措”网费,张某就开始盗窃。25日,即墨警方将正在盗窃的张某抓获。据悉,从1月至今,张某已盗窃十几家饭店,案值达14000余元。
  今年19岁的莱阳男子张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中,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认识了玩同一款网络游戏的小徐(女,18岁,即墨人),两人在网络上相谈甚欢。2014年12月下旬的一天,张某从莱阳来到即墨,想要与小徐见面。出于种种原因,小徐拒绝与张某见面。
  无所事事的张某便一头“扎进”即墨的一家网吧上网,开始玩网络游戏。之后,更是以网吧为家。十几天后,张某身上的钱都花完了。因没钱上网,张某只能从网吧出来。张某在街上四处转悠时,看到路边一家蛋糕店,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随后,张某撬开蛋糕店的大门,进入后盗窃现金400元和零食若干。之后,吃饱喝足的张某拿着盗窃的赃款又回到网吧继续玩游戏。
  4月25日凌晨2点,即墨市公安局通济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公园街时,发现一家饭店大门的锁被锯开了。民警便进入饭店查看。当听见有人进入,张某立刻藏于冰柜内,但还是被民警发现。从张某随身携带的棕色帆布包内,民警搜出小米手机一部、现金100元。
  据张某交代,他之所以选择食品类门店进行盗窃,是因为既能偷到现金,还有食物能填饱肚子。据了解,张某平时迷恋网络游戏,父母多次劝解无效对他非常失望,就与他断绝关系。张某称,他本想通过盗窃获得路费回莱阳老家,可每次得手后,都禁不住网络游戏的诱惑,盗窃所得财物都被他用于玩网络游戏。据悉,从1月至被抓获时,张某已盗窃饭店12家、蛋糕店1家,案值达1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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