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元包月,信息不灵赔钱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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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十多年前,车拖就出现在了检查站门口,多年来与执法人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警方坦言,因为对车托进行行政处罚,形成不了威慑,所以在一次一次的查处后,车托依然不会完全消失。
 车托猖獗 监察站门口趴着二三十辆车
  6月10日中午,记者在342省道莒南县城段看到,路上不时有货车驶过。莒南县交通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这条省道连接着日照港口和临沂、济宁等地,货物运输繁忙,每天来往经过的大货车都至少有数千辆。
  在莒南县交通运输监察站门外,几乎看不到停在路边的私家车辆。知情者告诉记者,原来车托猖獗的时候,这里能停二三十辆车,执法车出门,这些车都得先给挪窝让地方,“这几天由于警方对车托进行行政拘留,在明显位置趴窝蹲守的车托明显少多了”。
  交通监察人员说,现在白天在路上跑运输的车辆超限的基本不多,大多数超限车辆都是利用晚上的机会上路运输,“在晚上通行的货车里,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是超载超限的,这里面又有三分之一左右超载率超过100%,像有的车辆,核载55吨,能载货180多吨”。
  有知情者透露,车托分几种情况,有的实行单次单辆车带路,车托提供情报让超限车躲过检查通行过去,一般收费100—200元;有的实行包月,由车主们雇佣,只提供执法车辆信息的,一般1000元左右,稍高些的1500元左右;除了提供执法车辆信息,还承担信息不灵责任包缴罚款的,一般3000元左右,贵的4000元左右,如果执法检查紧了,也可能达到每月5000元。
 监察困境 警方一到,车托一下子就跑光
  提起车托,干了十几年交通稽查工作的莒南县交通运输监察站副站长汲长运颇为无奈。汲长运告诉记者,货车超载超限现象,交通交警执法部门年年治理,年年屡禁不止,“现在的六轴半挂列车核载一般为30多吨到40吨左右,但许多车辆能拉到100多吨”。
  342省道上的车托黄牛,大约是从2003年左右开始出现的。因为从临沂到日照港口货物进出频繁,货车载重量也越来越大,个别人从给超限货车带路到盯守交通执法车,逐渐把它当成了一个赚钱的生意。“我们现在有五个执法车辆停车点,每个停车点附近都会有车托趴守,交通监察员上班、下班,他们都一直跟着,甚至我们住在哪里,每天去了哪里,他们都一清二楚”,汲长运说,这种24小时不间断盯梢,让他们天天如芒在背,“难受得不得了”。
  汲长运说,这些车辆车主有的配备电台,有的配备对讲设备,随时指挥超限车辆躲避执法检查,与他们“捉迷藏”。严重的时候,甚至有车托故意在执法车辆前压车,或者左摇右摆,阻止执法车前行,直到超限车辆驶远;有时为了阻挡执法人员查车,车托甚至故意制造车辆剐蹭事故。
  据了解,由于特巡警的打击处理,目前车托黄牛现象已经大为减少,“至少不像以前那么明目张胆了,有的远远地跟着,有的提前在路口埋伏,警车一到,一下子就跑光了”。
 屡禁不止 行政拘留不超10天,很难形成威慑
  莒南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赵秀刚介绍,车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莒南警方对根据该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王某、尹某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莒南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邱纪划告诉记者,近些年各地治理超载超限问题时,遇到车托黄牛现象比较多,交通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情况,他们就常常接到指示,对交通执法进行配合。
  针对车托黄牛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他们与县局法制部门一起探讨,专门向上级部门递交了一个报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临沂市公安局批复后,他们从2014年底开始对车托黄牛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其违法行为被定性为“阻碍执行职务”。第一次处理后,一段时间内车托消失了。但行政拘留一般期限为5至10天,无法对违法责任人形成更大威慑。
  目前,警方一直在对车托现象进行打击,但车托们老远看到警车就提前跑掉,而且他们开着私家车行驶,巡警也很难拦截确定,打击车托行为,难度也越来越大。邱纪划坦言,要想杜绝这一现象,还需要多部门形成合力。
         本报记者 高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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