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启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到2019年末,实现全省50%以上的规模企业完成改制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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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周爱宝 张頔) “2015年起,每年改制比例不低于10%,到2019年末,实现全省50%以上的规模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通过五年努力,使我省股份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资本市场融资总量占全省社会融资规模的20%以上。”今天,夏耕副省长在全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培训班上的发言中,要求我省全面启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改制工作。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意见》(鲁政发[2015]),全面启动相关工作,6月10日至11日,省政府在济南市举办全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培训班,省政府副省长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等证券交易所的领导专家,就企业上市挂牌、发债、基金及如何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了系统专题培训。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推动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企业”)规范改制,有利于实现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善企业融资结构,明晰产权关系;有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企业基本达到以下目标:产权清晰,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规范,家底清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实现“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五个方面的独立,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实体。
  据悉,经过多年努力,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上都是公司制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与建立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部分民营企业现代制度建立进程缓慢,对股份制改造认识不足等。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厘清家底,清晰产权,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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