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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飙升,都是漏电惹的祸
供电公司:电路漏电造成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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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刘慧 陈伟) 本报5月21日E03版以《电费从300元突然飙升至2000元》为题,对市民孙先生在商河县供销社租赁门头房做生意,3月17日—4月17日却产生了2000多元电费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市民与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记者从商河县供电公司了解到,商河县供销社变压器产权没有上交供电公司,供电公司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干涉,但会派维修人员前往孙先生门头房进行电路查看,确定原因。 
  5月22日上午,商河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孙先生的门头房,对所有的线路进行了检查。同时建议孙先生先在家安装一个漏电保护器。 
  对此,孙先生表示不解。“这个月电费突增了,供电公司才让我安装漏电保护器。我家电费正常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让我安装漏电保护器呢? 
  经过供电公司维修人员的检查,门头房电费飙升的原因实为电路漏电,因商河县供销社门头房内暗线老化,下雨阴天容易导致漏电。孙先生自己也承认,前段时间晚上回家时,自己查看电表时发现电表出现异常转动,只是当时没有在意。
  “因供销社门头房电路为暗线,若对其进行维修,需要当时电路设计的图纸,但是鉴于供销社已经倒闭,电路图纸也已经丢失,因此维修的难度很大。”供电公司维修人员说,如果撬开墙壁将原来的老化线路一一更新,既费时又费工,“现在孙先生门头房的灯、电扇等电器均没有电,只有一根明线接过来的插座有电,建议孙先生和门头房房东联系,将电线线路改为明线。” 
  据商河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自家电路漏电产生的费用应由住户自己承担。如果住户对用电度数存在疑问,向供电公司申请更改线路或者维修电表时,住户也需自己准备材料。而电力部门维修人员对电路的相关检测、改造都是有偿服务,费用也是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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