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升
2015年06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张永斌) 8日,日照市确定2015年度(2015年6月-2016年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2623元/月,最高为13115元/月。
  根据省统计局2014年度统计年报,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2460元,即4371.7元/月。
  日照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应以其工资收入作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623元/月,最高不能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3115元/月,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此前,日照市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383元/月,限为11913元/月。新的缴费基数有所上升。
  目前,日照市参保企业职工共需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共5项社会保险费,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企业平均负担28%、职工合计负担10.5%的比例缴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