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使用率达93%公积金政策暂不调整
2015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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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6日讯(记者 蓝娜娜) 城市二套房最低首付调为3成,贷款额与账户余额将“解锁”,父母子女可“亲情提取”,异地公积金贷款全面取消户籍限制。针对山东省下发的公积金新政,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青岛公积金使用率已达93%,符合公积金使用率85%以下自行落实条件,因此暂不调整,今后根据资金情况适时调整。 
  对于青岛而言,截至2014年底,资金使用率已达95.34%,今年1至7月份资金使用率平均达93%,远高于行业85%的要求。由于缺少与银行或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的资金余缺调剂和融通机制,因此今年“3·30”政策提出的“居民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0%”至今没有在青岛实行。 
  对于此次又一轮的公积金新政,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推行异地贷款、开展组合贷款、为进城务工人员缴存公积金等政策,青岛已经在省内率先实施,其中2013年1月将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异地公积金贷款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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