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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木炭窑被实施停产
2015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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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刘振) 近日,按德州市环保局重点环境问题督办要求,平原县环保局对辖区内两乡镇三家木炭窑企业下达停产通知书。
  三家木炭窑虽然建有治污设施,不属于“土法”木炭窑,不在强制关停取缔之列,但存在环评手续不完善,治污设施没有验收等,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鉴于以上情况,平原县环保局要求三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验收治污设后方可开工生产。
  平原县环境监察大队已将三家木炭窑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现场督办,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目前,三家木炭窑已全部停窑,正在积极补办环评手续、完善治污设施、申请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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