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学生考上大学一次性奖励4000元
2015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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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陈之焕) 开学在即,贫困残疾学生也不要为学费着急,从19日开始,青岛对贫困残疾学生展开救助,从义务教育段到大学均有补贴,考上本科的贫困学生还能拿到4000元奖励,考上研究生的可获奖6000元。
  19日,青岛市开展2015年对贫困残疾人学生救助、奖励工作。根据《青岛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办法》,具有本地户籍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均可受到救助和奖励。义务教育段,六区学生可每年获600元救助,四市学生300元。在本市接受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的,六区每年救助1000元,四市600元;在外地上中专的每年可获得2000元生活救助(同时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免学费补助两项政策的学生不再救助)。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可获得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的生活救助(已享受国家助学补助的学生,高于补助标准的不再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补足标准)。在残联系统兴办的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的青岛籍残疾学生免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鉴定费和生活费。市及区(市)残疾人培训基地举办的短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可免费培训。
  考上大专的残疾学生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上本科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研究生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000元;成人高考、自考、电大毕业的,本科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专科2000元。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生证、高教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通过街、镇残联向区(市)残联进行申报。申报和审核工作将于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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