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面合”更应“心合”
2015年09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徐剑锋
10月1日起,济南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申请“三证合一”登记,企业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详见《齐鲁晚报》29日C04版)
经过三合一的注册登记改革后,企业获得“准生证”将更加方便快捷,既不需要来回奔波于每个办证单位,也不需要耗费大量精力去搞“公章旅行”,减轻了企业负担不说,也有效提高了办证效率,由此激发出的创业热情是可以预期的。
“三证合一”是深化商事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改革过程中,会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微调、流程再造、信息共享、标准统一、无缝对接等诸多新挑战。啃下这些“硬骨头”,彰显的是相关部门自我革命的睿智和气度。
推行“三证合一”,既要追求形式上的“面合”,更应体现部门间的“心合”,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市场准入效率,释放更多的简政放权“红利”。一方面,要多一点真心实意的主动,少一份敷衍了事的形式,化“等上门”为“沉下去”,变“单兵作战”为“团队攻坚”;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加快流程再造,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让信息多流转,让企业少跑腿。
实施“三证合一”,政府虽然减少了审批权力,但增加的却是监管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企业将会有专属“身份证号码”,这正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因此,亟须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将监管措施与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相挂钩,加大信息公开和“黑名单”惩戒力度,从而倒逼企业自律自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