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食品安全法”十月起施行
淄博对多项公众关注度较高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将进一步强化惩处力度
2015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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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樊伟宏) 2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市食药监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从民事和刑事方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据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谢锡锋介绍,与现行《食品安全法》相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诸多亮点,比如,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互联网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转基因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求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对今后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新法的颁布,地方政府守土有责,应当对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负责。据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周一鸿介绍,新法也有针对性地强化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依各种情形设立了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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