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假币不报警再骗他人被行拘
2015年10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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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徐良 通讯员 马连洛) 外出打工领到了假币,本身遭遇让人同情,正常应该将假币上交银行或公安机关。可是,有的人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候,一边哀叹倒霉,一边想着把手里的假钱花出去,把损失转嫁到别人身上。最近家住夏津县白马湖镇的高某就因此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高某是一名建筑工人,跟着一个工程队在北京某工地打工,国庆节前夕,高某想请几天假回家看看,就向包工头请假,并领取了1100元的工资,高某回家心切,数都没数就急匆匆走了。
9月29日一早,高某兴高采烈地乘坐高铁往家赶,中午时分,高某到了德州,在长途客车站买票的时候,高某从工资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售票员仔细辨别了一下,让高某“换一张”。高某心里咯噔一下,赶紧说不买了,走到无人处,他把1100元钱都拿了出来,一张张仔细辨别,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跟真钱一对比,高某断定是假币无疑。
他立即打电话给包工头,包工头一口否定。高某眼看着手里的1100块辛苦钱就要打水漂,心里着实心疼,想了半天,他想出一个“好主意”,找机会把假钱花出去。
高某打定主意,来到一家顾客比较多的饭店,趁乱用假币结账,出来后又到一家超市买东西,总共花出去200元假钞。下午,高某又打了一辆出租车,晚上21时许,车行驶到夏津县人民公园,高某本想趁着夜色昏暗结账,没想到司机一下就识破是假币,并立即报警。民警从高某身上搜出9张100元面值的假币,依法将其假币没收,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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