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轧不得 汽车走不动
2015年10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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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秋收季节,粮食又开始走上马路。家住滨州的刘先生周末从老家开车回来,走下202省道拐进黄河十二路,发现马路上晒的玉米占了两条车道:“农民辛苦种地好不容易丰收,可这粮食占了车道,粮食轧不得,汽车也走不动啊。”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每到秋收季节,“马路晒粮影响交通”就会成为热议的话题,交警介绍,马路晒粮食就是属于在道路上进行非交通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安部门遇到道路晒粮的行为会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一旦因公路晒粮引发事故,晒粮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而《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第七十七条则要求“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 杜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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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轧路边豆爆胎
本报10月11日讯(通讯员 张云梓 王辉 记者 杜雅楠) 8日晚,沾化的刘某驾车在滨海大道行驶时车胎被突然爆了,下车一看发现罪魁祸首竟是路上晒的豆子。
8日19时许,刘某驾车沿滨海大道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事故地点附近处时,对行方向来了一辆货车车灯很刺眼,于是刘某就慢慢减速靠边行驶,突然感觉轿车压到了东西,紧接着就“嘭”的一声,然后刘某下车一看一片豆子晒在公路上,自己的车轮胎已经破了。
沾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了事故现场。民警介绍,刘某驾驶的黑色驾车右侧前轮爆胎,车损较重。沾化交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秋收时节不要把农作物晾晒在公路上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尽量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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