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5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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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9号)和《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室关于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退出有关工作的通知》(鲁金办字[2012]16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因青岛海鑫源担保有限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三年未参加行业年审,监管部门一直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按照监管规定市北区金融办拟上报市金融办,建议按程序撤销其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向市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32-68620952。
  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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