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建设项目与就业双联动
2015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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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联动机制的意见》,今后,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项目立项、土地征收、项目实施与就业联动,重要政策也要与就业工作联动。其中,招商引资达成初步意向时,招商协议应明确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岗位和人数。
  德州将建立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包括项目招商、项目审批核准、土地征收、项目实施与就业联动等方面。在招商洽谈时,吸纳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将被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引进评估的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考虑。招商引资达成初步意向时,招商协议应明确招用本市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岗位和人数。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须对项目实施可能对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力培训等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如发现有负面影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与人社部门加强沟通,在立项、管理、后续保障中予以统筹考虑。
  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土地征收造成被征地农民增加的,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落地园区、街道(乡镇)摸清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需求等,结合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制定被征地农民安置分流方案,报县(市、区)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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